2018年CPA《税法》知识问答:关联企业投资和独立交易远原则

  【答】为何被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关联企业,就不能认为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?

  举例:A和B是关联企业,A的税率25%,B的税率15%,B借给A企业1000万元,A每月付给B100万元的利息,那么这里这笔交易税务局认为可能是避税行为,也就是A可能根本不需要借这1000万,A只是想通过这笔借款进行利润转移,因为A每月支出100万元的利息,如果利息费用据实扣除的话,那么A在计算会计利润时,就要减少100万的利润,也就有100万元的利润不需要按25%交税,而是转移到B处按照15%的税率交税,由于AB是关联方,这里交过税的100万也是可以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回A企业的,所以税法认为B的税率小于A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。